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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下半年六盘水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(需要论文答辩)

发布日期:2021-11-15    整理编辑:贵州学位英语考试网

各单位、各位学员:

继续教育学院拟于今年 11 月进行 2021 年下半年成人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的前期审查工作。因疫情影响,2020年度学位英语考试延期至当年11月,部分2019届学员没能及时参加考试、获得成绩,故本次进行的学位授予工作除针对2020届、2021届毕业生以外,允许2019届毕业生申请,逾期不再办理。现通知如下:

一 学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

    1.原则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一年一次。

    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第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第三条之规定,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

(一)取得本科毕业资格;

(二)拥护四项基本原则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;

(三)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)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,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,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。

(四)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,取得外国语课程考试的合格证书。

    3.成人非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大学外语四级以上(含四级)考试者、外语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国家专业外语四级考试者,可免试外国语。

    4.本人申请学位日期与通过国家大学外语考试日期、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日期不得超过三年。

    5.学习期间考试作弊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予申报。

二 学士学位受理、审批程序及申报时间

    1.申报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,须交验审核的材料:

(一)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表;

(二)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及复印件(或相关免试科目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);

(三)本科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;

(四)论文及查重报告(查重率低于 30%);

(五)照片(照片要求同毕业照片要求标准一致)。

    2.申报学士学位的学员须备齐前条所列材料于11月18日前初所在教学单位报名,收齐有关材料后,于 11 月 18 日-20 日集中在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,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,于 11月 27 日-11 月 28 日组织申请学位的学员进行论文答辩。根据论文答辩情况,继续教育学院将于12 月初向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授予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
    联系电话:0858-8600073(学历教育科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 年 11 月 15 日